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2013年将继续开展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本次工作涉及的工作范围、聘用条件、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等继续参照《关于聘用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09]51号)。现将选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工作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各高校结合本校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选聘工作。选聘对象为本校2013届毕业研究生。
(二)选聘工作结束后,各高校要将《北京地区高校聘用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登记表》(参见京人社办发【2009】51号)、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面文件复印件、拟选聘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一并报送市教委(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5月31日。
(三)经市教委、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市教委将审核结果通知各高校,各高校据此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由市教委统一签发到聘用单位的《就业报到证》,并在备注栏注明“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
联系人:朱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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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83
市教委学生处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