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教学〔20181号)精神,切实加强高校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现定于20184月继续举办“全国高校就业指导教师高级研修班——职业咨询方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为高级研修班(职业咨询方向),报名参训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1年前本科毕业,从事就业相关工作满7年;

2、参加过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中级);或参加过北京高校就业专题等相关培训,并已取得证书;

3、公开刊物(包括校报)上发表过相关论文1篇;

4、是所在高校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工作骨干,对生涯发展理论有较深入的理解,参与或承担过一个学期以上的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工作或30小时以上的生涯辅导咨询,有较强的专业提升愿望。

三、培训内容

职业咨询中的关系、设置与伦理;个体咨询基础技术;信息收集与职业问题评估;职业问题解决技术;行动计划、效果评估与完结;完整咨询案例模拟练习;职业发展与就业工作研究等。本次培训将采取小班制、小组式的培训模式,运用理论讲授、小组互动、案例分析和分组报告等教学方式。

经评估合格,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颁发《全国高校就业指导人员(高级)》证书。

本次培训班限额4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416-19

    2、地点: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2032

    五、培训报名

1、请于412日(周四)前将报名表(附件1)、申请表(附件2)、培训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iuyezhidaobu@hotmail.com,并电话确认。请同时抄送xuyanan2017@tsinghua.edu.cn.

2、提交纸质材料:请于417日(周二)前提交:(1)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原件,1份);(2)培训证书复印件(1);(3)身份证复印件(1)(4)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背面标注学校+姓名)等材料,代送、快递或上课期间提交均可。

六、收费标准及方式

1、收费标准:4000/人(含师资授课费、组织服务费、资料费及培训期间午餐费用)。

2、收费方式:请于417日(周二)前交费,支票、现金均可(不接受转账汇款)。支票抬头为“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用途为“培训费”(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同一法人单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老师   任老师 

电话:010-68987918   010-68983346

邮箱:jiuyezhidaobu@hotmail.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院东门北侧2012室(100048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322

 

附件1:报名回执表.docx

附件2: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