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吉男,男,满族,1990年8月生,辽宁本溪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7月参加工作。
2009年8月进入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习,2013年7月本科毕业后进入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担任行政秘书,2015年8月攻读法学硕士学位,2017年7月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曾任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校团委组织部副部长、校团委文体部部长等职。曾获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三好学生、清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清华大学一二·九辅导员奖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