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立项号:1906610023

课程背景

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该纪要是2019年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的重要成果,也是新时期指导全国法院系统审理民商事案件的重要司法文件。为使广大律师、法务人员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并正确适用该纪要,清华大学法学院特邀请崔建远教授、王亚新教授、梁上上教授、程啸教授、赵磊研究员及高丝敏副教授等理论界权威专家与新锐学者,就纪要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讲解。

项目特色

精心提炼 浓缩精华  精心的课程设计,专为律师及公司法务等相关从业人员定制,专业化、系列化、案例化;理论研究结合法律实务,为参会人员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名师亲授 国际视野  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知名教授及其他科研机构知名专家组成的师资团队,理论功底深厚、经验丰富、为学踏实、为人朴实。

校园体验 受益终身  享受清华园里多种学术资源,感受国内一流高校学术氛围,终生难忘。

招生对象

★  律师;

★  公司法务人员;

★  其他有志于从事相关业务的社会人士;

★  招生对象不包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学习认证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清华大学终身教育处统一颁发法学院主办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编号可登录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站查询(网址:http://thtm.tsinghua.edu.cn),证书中加盖“清华大学继续教育证书专用章”和“法学院公章”。(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咨询与投诉电话:400-818-0909)

学习费用 

本项目培训费用4999元/人,包含讲课费、资料费、证书制作费等,不包含学员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用。工作人员可协助预订培训期间的午餐,餐费自理。报名成功后,请按以下方式缴费。(备注:本培训项目设有最低开班人数35人要求,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班人数,将取消或延期举办该项目。本期最大招生容量为80人,名额先到先得。)

缴纳方式:现场刷卡或现金。

教学安排

培训上课时间:2019年12月27日—12月29日,共计三天。

学习地点: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模拟法庭(暂定)。

报名办法

将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电邮至:law18@mail.tsinghua.edu.cn

收到报名表后,工作人员将会和您进行确认。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4日(周二)

咨询热线  

联系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明理楼509室)李老师

电话: 010—62772835/13520554596   E-mail: law18@tsinghua.edu.cn

注意事项

1.因校内资源有限,培训期间的住宿及早晚餐需自理。午餐可协助预订,餐费自理。

2.师资可能调整,以最终课程表为准。

本项目宣传材料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4日(周二)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高级研修班课程安排

(拟聘请师资,最终以实际课表为准)

1、题 目:《合同解除》

主讲人: 崔建远  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题 目:《民法总则的法律衔接与担保纠纷疑难问题》

主讲人: 程啸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3、题目:《刑民交叉与案外人救济——“九民纪要”相关内容的解读》

主讲人: 王亚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4、题目: 《九民纪要之公司法的适用热点难点问题探讨》

主讲人: 梁上上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5、题目: 《破产法的适用热点难点问题》

主讲人: 高丝敏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6、题目: 《金融类纠纷案件的裁判思维——<九民纪要>的理解与适用》

主讲人: 赵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商法室副主任

 

授课教师简介

(排名不分先后)

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凯原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民法学。被评为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所着《物权:规范与学说》入选“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荣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准物权研究》荣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首届中国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二等奖;《论争中的渔业权》荣获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第六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奖;《物权法》(第二版)荣获清华大学优秀教材奖一等奖,第三届中国大学出版社图书奖一等奖;《土地上的权利群论纲》和《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方式的关系》分别荣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典的制定》荣获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侵权责任法应当与物权法相衔接》荣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其主编的《合同法》(2000年)荣获司法部第一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

程啸: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德国联邦总理奖获得者。兼任云南省委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不动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第二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仲裁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等。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六十余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八十余篇;出版《保证合同研究》《担保物权研究》《不动产登记法研究》《侵权责任法》《民法原理与规范解释》等独着着作9部、《民法学》《民法总论》等合着着作5部。先后参与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法等国家重大法律的起草与论证。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等国家级课题四项,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北京市等省部级课题三项。

王亚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日本历任京都大学法学部助教,香川大学法学部讲师、副教授,九州大学法学部副教授,福冈国际大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法社会学。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消费者协会咨询专家等。主要学术成果:论文《论民事、经济审判方式的改革》获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发表论文九十余篇,出版专着六部、译着五部。代表着作包括:《中国民事裁判研究》(日文版)、《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法律程序运作的实证分析》(合着)、《民事诉讼与法律服务》与《中国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

梁上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研究领域:商法学、法律方法论。主要着作有《论股东表决权》、《利益衡量论》,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其博士论文《论股东表决权——以公司控制权争夺为中心展开》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2008年11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11年01月,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第一层次;2011年12月,入选浙江省“钱江人才”。

高丝敏: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美国宾夕西法尼亚大学法学博士,中国证券法协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协会理事,国际破产法协会青年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包括金融法、破产法、公司法、法律经济学。在过去3年中,她的作品发表在American Bankruptcy Law Journal, European Business Organization Law Review, American Business Law Journal等英文杂志和《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中文杂志上,并为人大复印资料所转载。在过去3年中高丝敏学术奖励包括2017年度国际破产协会(International Insolvency Institution)颁发的国际破产研究(International Insolvency Studies)唯一的金奖,2016-2017年度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过去3年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科技部司法研发项目子课题一项、司法部基金青年项目一项、教育部归国留学人员研究项目一项。

赵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室副主任、研究员,民商法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国际商法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商法学、金融法学、金融科技,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省部级课题四项,参加十余项。研究成果:出版专着《公益信托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9月)、《信用评级失灵的法律治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8月)、《公司法上的外国公司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7月)。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清华法学》、《法律科学》、《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40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摘等转载。

附件: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高级研修班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