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0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核规定

Time:2019-09-06 19:01:16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定于2019年9月5日起进行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考核工作。在推荐免试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同时,选拔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本院博士学位。现将有关规定及具体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素质全面衡量,综合评定,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核,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

    1、加强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考查;

    2、注重对学生学业成绩、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业务特长等的综合考核;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优先推荐;

    4、鼓励跨学校、跨学科的学生申请。


二、实施办法

1、申请材料审核

根据学校规定以及本院的实际情况,校内推免生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9日16:00,校外推免生递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6日17:00。申请截止后,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

2、 复试考核

教育研究院对进入复试的学生考核方式如下:

① 考核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发展特长等进行综合考核。对于本科非教育类学科的学生,对教育理论相关知识的考核不作特别要求。

② 考核将采取面试(占总成绩70%)、笔试(占总成绩3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分别给出成绩后汇总,按总成绩综合排序。

面试考核分群体面试和单独面试,每位考生总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现场按满分100分独立给出评分。

③ 考核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17日9:00-12:00 清华大学文南楼403室(核验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019年9月17日14:00-16: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019年9月18日08:30-18: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 确定拟录取初选名单

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初选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拟录取初选学生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报名

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再发放纸质版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初步录取结果请申请者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推免系统。申请者还需按照教育部、本科所在学校和省市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具体网址和系统开放时间等内容后续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我校将于秋季推免初步录取结束后公布资格复审要求。外校推免生应在2020年6月本科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将本人最后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原件(含毕业设计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交(寄)到我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届时我院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

2019年9月6日